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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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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学生毕业后择业,提供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必备条件,经商吉林省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站,定于10月中旬来校为我院(含其他学院)毕业后有志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学生专门举办一期“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培训班”。

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14926日下午四点之前,将《吉林省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及报名费交到中心校区东荣大厦10楼学生工作办公室侯老师(1005室)。

二、     相关手续:

1.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培训费(包含教材费)700/人。

2.         参加培训的学生需填写《吉林省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见附件),以及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

三、     上课时间及地点:

上课时间:101219日全天(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

上课地点:另行通知

四、     其他事项:

1.         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再次不及格者,除教材外,退还培训费。

2.         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附有关情况介绍:

吉林省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站,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权建立的职鉴机构。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厅字[2003]6号《关于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职鉴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职鉴中心统一教材、统一发放证书。

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岗位培训大纲》要求安排,主要有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新闻传播学理论等。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验收考试,合格人员发给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证书》“在全国新闻单位通用”。“进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的人员,必须持有本证书”。

新闻采编证报名及缴费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14.09.26下午4点前

  二、地点:东荣大厦10楼 学生工作办公室(1005室)

三、注意事项:

1、缴费700元,每一张钱上在左下角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非常重要)。

  22张小2寸彩色照片,照片的背面写自己的姓名

3、特别注意: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上的填写的信息和字迹一定要工整,清晰易辨认,不能写连笔。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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