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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学生赴香港浸会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8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在校学生:

根据我校与香港浸会大学签署的本科生交换计划协议书,现开始选派我校全日制一名本科生于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2017年1月开学)赴香港浸会大学交换学习。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在校本科生可赴香港浸会大学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在浸会大学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我校规定给予学分。交换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需返回我校继续学业。

2、浸会大学课程设置

学生可登陆http://buar.hkbu.edu.hk/uploads/files/admissions/int/int.htm查询浸会大学春季学期课程设置。浸会大学规定春季学期的交换生报到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本科生报名时,应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交换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及补选课等事宜征求所在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教学秘书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报名。

3、相关费用

(1)学费:根据协议,两校互免学费;

(2)住宿费:人民币约8000元/人;

(3)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港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3000-4000元;

(4)我校选派的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费用。

二、报名要求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2014级、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必修考试无不及格科目,英语水平能适应课程以英语教学;

(5)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人民币两万元的经济来源证明(确定被推荐后准备)。

2、报名材料

(1)吉林大学本科生成绩单并签字盖章;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3)赴外学习计划(请详细叙述交流目的、学习计划等);

(4)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备)。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6:30。

4、报名地点:中心校区友谊会馆216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所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课程信息,并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填写,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生本人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报名;

(2)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面试和英语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审委员会择优选出两名学生;选派人选名单将于校内通知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香港浸会大学推荐。



联系人:石瑶

联系电话:85168982

附件: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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