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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学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第一轮)

发布日期: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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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在校学生:
根据我校与台湾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换学生协议书,现开始选派我校两名在籍学生于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2015年9月开学)赴台湾大学交换学习。我校和台湾其他姊妹校交换生信息将会另行公布。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在校本科生可赴台湾大学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我校规定给予学分。交换生在秋季学期结束后需返回我校继续学业。
学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奖学金评定、保研及毕业等事宜征求所在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教学秘书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报名。
 2、学习专业及学生要求
   台湾大学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生及非委培研究生共2名,学生可登陆对方学校网页(http://www.ntu.edu.tw/academics/academics.html),查询其对交换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开课时间。
3、相关费用
  (1)学费:根据协议,两校互免学费;
  (2)住宿费:人民币约1000-1800元/月;
  (3)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台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3000元;
  (4)我校选派的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相应费用。
二、报名事项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主要基础课程及主干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2、报名材料
   (1)吉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成绩单并盖章;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或《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
申请表(研究生用)》(网上打印);
   (3)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
   (4)赴外学习计划1份(请详细叙述交流目的、学习计划等)
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9日16:00。
4、报名地点:前卫南区友谊会馆216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所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课程信息,并登陆吉林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59.72.107.108:8080/GAT1)注册、登陆系统并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后打印,经所在年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生本人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报名(前卫南区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16室 港澳台科);
 (2)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会择优选派学生;选派人选名单将在校内通知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台湾大学推荐;
 (4)学生报名时需缴纳200元人民币报名费,用于评审、考试及对外联系等。
联系人: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李老师       电话: 85168982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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