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6〕49号 (请申报的老师注意——评选范围为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于6月17日早9点之前,将相关材料交到科研办,电子版发送至lihaifan1972@163.com)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总结“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科研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宣传、推广一批卓有成效的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教育科研项目,促进我省“十三五”教育科研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十二五”期间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并在第六次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 二、评审条件 1. 圆满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计划目标,取得原创性成果。观点正确,论证严密,资料准确、详实,文风端正。 2. 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3. 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吉林大学。 4. 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5. 凡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员等有争议问题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见附件),同时报送评优汇报材料(评优汇报材料参照评选条件撰写),不少于5000字。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6月17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评优汇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彭 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