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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7-05-08     作者:     点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后适于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生,适于到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它传媒机构和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制作工作。
    二、业务培养要求
    1.具备广博而坚实的播音学基础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2.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语音表达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3.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4.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前景;
    5.了解我国关于语言文字和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身体健康,具有很好的外语基础,能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及书刊,并具备一定的学术交流能力。
    三、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
    主要课程: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播音学概论、电视艺术概论、广播新闻学、电视新闻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中国文学史、欧美文学史、传播语言学、播音发声、语音基础、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广播电视节目主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基础形体训练等。
    四、专业特色
    适应信息传播和电子媒体的急速发展,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优势,突出应用学科的社会实践特性,加强相关学科的交流与渗透,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以播为主、同时具有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节目编辑制作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五、学制
    一般为四年
    六、学位授予
    文学学士
    七、毕业合格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
    2.通过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总学分达到180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56学分;实践教学2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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