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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国家民委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作者:     点击:

20191231 14:07  社会科学处

请申报老师于2020225日前报送至1017室,电子版发送至yantao2394@163.com


校社科字〔20199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101号)要求,学校开展国家民委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研究中心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国别区域定位,有前期研究基础;

2.具备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的科研力量及相关学科和专业支撑;

3.本单位领导重视,物质保障有力,能确保经费投入,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报数额

国家民委实行限额申报,本次申报我校可向国家民委推荐申报1个研究中心。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31日前向社会科学处(鼎新楼A501)提交3份《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和1份《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刘坤

联系电话:85167299

电子邮箱:kun@jlu.edu.cn


附件:1.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

     2.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91231




相关图片:


附件:

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1.
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2.
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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